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承办
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河北人社网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决策部署,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加快推进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精神,结合河北实际,决定实施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围绕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冀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持续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不断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全面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提高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有效促进就业和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5000家,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年营业收入达到600亿元。

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互补充、并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力资源供给和匹配能力稳步增强。

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行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市场环境日益优化。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政策法规、诚信服务和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做大行业机构规模。落实国家产业指导政策,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体系,创新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现行各项法规政策落地,鼓励各地综合运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税收、金融、财政等政策扶持机构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事项全程线上办理。

(四)培育领军骨干企业。统筹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布局,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到2025年重点培育20家左右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河北人力资源服务领军骨干企业。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调整优化市场结构、完善全链条产业服务,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支持领军骨干企业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按规定承担就业和人才工作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等事项。

(五)支持“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技术的开发创新和引进吸收,到2025年重点培育10家左右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遴选培育,在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领域,发展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创新企业集聚。

三、强化服务发展作用

(六)发挥服务就业作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稳就业促就业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和优化服务模式,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式、精细化服务。组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统筹举办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国聘行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打造便捷高效的招聘服务平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参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

(七)强化市场引才功能。开展市场化引才聚才行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服务项目。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的所需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深化人才引领驱动,鼓励各地建立健全市场化引才奖补措施,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猎头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开发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薪酬绩效管理等服务产品,丰富人才服务供给。

(八)促进区域协同共建。持续完善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三地重要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提供产业急需的用工和人才服务,促进三地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共同推进京津冀(河北三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实现信息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高地。

(九)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县域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乡村振兴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建设等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对乡村人才进行培训,促进乡土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

四、建强集聚发展平台

(十)优化产业园发展格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中国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10家左右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核心,构建环京津、环省会两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指导有条件的市、县依托国家级和省级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域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做到多点突破、全面覆盖,形成“一核两区多点”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格局。

(十一)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布局,充分发挥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和中国唐山企业家市场两家国家级市场的作用,规划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贴近生产一线开展需求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引育等服务。支持零工需求较多地区建设零工市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及运营管理。鼓励各地积极对接在京头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大引进、转化、合作力度,推动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五、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十二)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深度整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面的研究应用,研发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应用技术。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数字化手段,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技术支持、软件开发运用等数字化服务。

(十三)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推动行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引导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扩大网络招聘、远程面试、直播带岗、协同办公、在线培训等线上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服务业态,为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和劳动者兼职、灵活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十四)加强行业融合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金融机构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教育、医疗、金融等行业拓展跨界合作,探索开展与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发展。

六、提升开放发展水平

(十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协作。积极利用国投人力、中智集团等经营资质,帮助我省开展跨境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我省人力资源国际化配置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集聚效应,吸引国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推动实现跨国人力资源服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十六)搭建高质量对外开放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独特区位优势,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大型机构举办高规格、规模性人力资源服务展会、高端论坛、技术峰会等行业交流拓展活动。积极参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等行业赛会,对外展示我省行业发展成果、服务成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学术组织、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七、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十七)打造行业人才队伍。立足行业创新发展,强化行业人才培育、引进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行业人才队伍。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联合举办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人才培训班,组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高级研修培训活动,打造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的领军人才队伍。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十八)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和改进行业统计调查,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分析,优化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宏观预测,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供求发展趋势,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十九)健全信用和标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打造诚信服务品牌。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推动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修订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实现三地机构等级互认、服务标准统一。探索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和产业园服务标准,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十)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强化政府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服务和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领域信息安全保护,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培育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

(二十一)推动政策落实。推进《关于推动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加强与产业、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协同联动,全面落实各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开展机构培育、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以及促就业活动等工作。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融资渠道,发挥各类政府引导资金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基金。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成效,大力宣传解读促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升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编制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开展创新案例遴选和宣传活动。强化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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