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承办
小档案,大服务,信息化手段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河北人社网 发布日期:2024-02-23 浏览次数:

在全国率先实现档案信息在人社、院校、邮政的互联互通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档案何时寄递?存档机构是否收到?档案服务能否全程网办?......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研发推广“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数据上报系统”及与邮政企业完成数据接口对接,在全国率先实现档案信息在存档机构、院校和邮政企业的互联互通,较好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对个人档案去向、使用等事项疑惑和焦虑,更好促进毕业生就业和顺畅流动。

去年以来,随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取消,毕业生在离校前后无须再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报到,使得毕业生对个人档案是否从学校寄出、何时寄出、寄往何处、是否收到等信息难以掌握,直接影响档案安全和个人流动发展。

为此,河北省人社、教育、邮政管理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在全国率先研发了“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数据上报系统”,省内院校可通过该系统实时上传毕业生档案的转递信息,存档机构根据实体档案转递过程依次完成核准确认和档案接收保存;毕业生通过“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查询个人档案转递过程,并在档案转为在存状态后进行基础信息查询、维护及档案接收、转递、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全程网办;同时完成与邮政企业数据接口对接,各级人社、教育等部门可动态掌握省内院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进度及就业去向,各存档机构、院校实现高校毕业生批量档案寄递、流动人员个人寄递以及存档机构间寄递EMS的全流程轨迹查询,轨迹信息永久可查。

近年来,河北省坚持把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人社部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着眼集中统一和科学规范,强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管理职能,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同一格式的原则制定印发《河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河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特快专递寄递操作规范》,申请专项经费拍摄宣传短视频、编印宣传资料,多层次多渠道向社会宣传解读档案政策,指导省内院校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做好档案的转递、接收、服务等工作,助力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Copyright 2022hbrc.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人才网 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邮 编:05000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承办 冀ICP备1900111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