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行政科员、宣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毗邻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铁站、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35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学校采用欧式建筑风格,校园环境优雅,配备国内领先的教学、实验、实训、生活等设施,办学条件齐备,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文法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作为学校的战略性、先导性工作。聘请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担任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引领专业发展和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发展;引进高级职称教师、行业骨干担任一线教学、科研任务,夯实教育教学基础;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
二、招聘原则
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公开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教育人才。
三、招聘岗位需求
以下各岗位招聘专任教师、行政科员、宣传人员若干,须为知名院校毕业生。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学历层次 | 学科专业 | 职责描述 | 任职要求 |
1 | 专职教师 | 硕士及以上 | 思政、数学、英语等相关专业 | 承担思政、数学、英语等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教学工作;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科竞赛、科研与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 本科与研究生均为该专业者;有从业经历者优先;英语专职教师要求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 |
2 | 行政科员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负责做好文件收发、文稿草拟、资料整理、档案归档、数据统计、各类材料报送等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统筹来访接待、内外沟通协调及各类活动保障;配合完成专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 有从业经历者优先 |
3 | 宣传人员 | 硕士及以上 | 新闻、传媒、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 负责校园新闻采编、文稿撰写、活动宣传报道;统筹运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负责海报、推文、展板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形象宣传及舆情日常监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宣传相关工作。 | 具备摄影、短视频剪辑等实操能力;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遵守师德规范;
2.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3.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
4.具备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
(二)岗位条件
1.专业对口,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要求应聘者语言流利、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
五、应聘方式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发送简历并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件的扫描件,连同附件1及附件2一起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sjzhxrs@126.com,邮件主题设定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网络报名,发送个人资料压缩包;
(二)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初审人员;
(三)面试及考察,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初审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专职教师需要准备15分钟试讲,要求并结合专业方向自行准备本科内容课程及PPT。),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四)体检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福利待遇
按照学校相应岗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及公积金,享受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每周双休;入职后每整年度增加校龄津贴;依照地方相关政策协助申领人才绿卡,享受相关补贴;餐饮补贴;学校为单身异地的教职工免费提供住宿等。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子邮箱:sjzhxrs@126.com
联系电话:0311-88689037
关于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聘的声明
近期发现,有不法组织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招聘,为避免求职者上当受骗,我校对招聘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招聘信息只在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官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公众号、高校人才网、河北人才网、河北招聘网、河北兴冀人才公众号发布。
二、我校在招聘过程中,不会收取培训费、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如遇到要求支付费用或虚假招聘,请及时报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请广大求职者注意甄别信息真假,对于听信虚假信息、参加非我校组织的招聘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四、对冒充我校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借机敛财的不法组织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活动,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